[淮安市]洪泽区红十字会设立党组
发表时间:2024年01月02日来源:洪泽区红十字会
1月2日上午,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印发《关于设立中共淮安市洪泽区红十字会党组的通知》(洪委〔2023〕132号),正式设立区红十字会党组。
设立区红十字会党组是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》规定和淮安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》(淮发〔2014〕22号)等文件要求,经区委2023年12月29日研究决定。区红十字会党组将全面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,充分发挥在红十字工作中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的领导作用,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。